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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宣传教育月”——宣传教育知识连载[专题一] 文章来源: 点击数:480 时间:2012-09-07 08:33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尽最大可能消除非法争取期货活动的生存空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于2012年9月集中开展一次整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宣传教育月”专项活动。为响应此次活动,我司也将积极进行相关宣传教育知识的发布和更新。
[打非专题]之一:识别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真面目
一、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定义
1.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证劵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据此,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实践中,可能出现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个人在无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这种情况仍属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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